另一半用著讓人不能接受的理由要求分手並人間蒸發的話,會選擇接受還是努力挽回對方的心?
(圖片網路示意圖)
 
 
 
 
2個月前我跟交往3年的女友分手了,她是個單親媽,有個3歲兒子~我們是在網路社團認識的,當時她在某社團抱怨她前夫的不是,
我在留言安慰她幾句她就主動來私訊我,就這樣我們開始有了交集,之後也約見面吃飯、聊天,就這樣我們就莫名奇妙在一起了,
她原本暫住桃園親戚家,有天她說她想讓小孩在雙北唸幼稚園,請我幫她找雙北房子,於是我問她要不要搬來跟我住?
 
 
 
(圖片網路示意圖)
 
因為我是一個人在板橋有買一間2房26坪公寓,覺得雖然不大..但2大1小住應該也ok,但她說怕小孩不習慣,希望還是能先分開住
於是我幫她在永和找了一間1房1廳1廚1衛的12坪公寓,月租15000,她說押金跟租金我先幫她墊
等她有找到工作上班再還我,後來她找到工作卻跟我說..因為我賺的比較多,
所以希望我能幫她出每個月的房租,和她兒子私立幼兒園的費用,她認為這樣才能證明我是真的愛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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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網路示意圖)
 
就這樣過了2年,2個月前她Line訊息抱怨我忙工作時間太多,都沒時間陪她們母子,
叫我以後都不要再去找她,不然她會報警告我,我連解釋機會都沒有她就把我封鎖了,
後來我們共同朋友跟我說,她跟一個認識約2個禮拜的網友出遊掛穩交了!
 

朋友截圖給我看...
我真的很傻眼錯愕!!那我這3年的付出到底算什麼?
我知道女人是要時間陪,但我也是為了工作照顧她的生活...
沒想到卻換來這樣的對待~
唉!我真的很難過.....
對愛情也失去信任了
 
 
 --以上--
 
【網友們看完後回文】
「換你封鎖她,租金全退。房子鎖換掉。」
「根本把你當提款機而已」
「盤子無誤」
「就當包養吧。記得房子要退租。」
「超盤,光要你付押金跟房租的時候你就要醒悟了,住一起怎麼到找別的男人?當然要自己租一間阿(而且還有冤大頭幫忙付,超棒)」
「你人太好,對方太貝戈戈了!」
「幫人養孩又養房…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