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疫情關係...問房東是否能減輕負擔~
重點合約還沒到是9月,要我們6月底就搬走,是在哈囉?
(網路示意圖)
(圖/網友提供)
有網友就表示其實合約時間還沒到,房客要是不搬,房東也拿對方是沒辦法的,就算房東說要走法律途徑,也沒辦法要房客提前搬「法律規定可以要求一個月租金當搬遷費。」
「照之前那份契約走,房東穩輸!」
「你們還沒搬走,房東自己私下帶來看屋就有違法,可以提告。」
「房東已經先違規了,合約還沒到期他沒權利租給別人,況且押金本來就是該退給妳們的他以為他退押金就很大肚嗎?」
「這張不用簽!很明顯的不合理條約依照原本合約走就好。如果房東強硬,就拿著這張去找消保官申訴。」